热点评!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,标志罪

来源法务网   2023-02-22 16:59:58

《刑法修正案九》第七条新增第一百二十条之五 

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认定标准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五的规定,以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罪定罪处罚:

1.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的;

2.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含有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文字、符号、图形、口号、徵章的服饰、标志的;

3.其他强制他人穿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的情形。

构罪的标准是行为人以“暴力、胁迫”方式达到“强制”程度,并且在“公共场合”穿着佩戴才能构成犯罪。

本条所说的“暴力”具体包括殴打、捆绑等;”胁迫“ 通常表现为以语言或行动向他人告知,如违背其意志将立即予以加害的精神强制方法,加害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,毁坏、非法占有他人财物,揭发他人隐私、毁坏名誉,以及利用职权、教养、从属关系为基础,以制造困境等相威胁等;”强制”包括身体受强制和精神受强制两种形式。

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,是指穿着、佩戴的服饰、标志包含了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符号、旗帜、徽记、文字、口号、标语、图形或者带有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色彩,容易使人联想到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。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是穿着模仿恐怖活动组织统一着装的衣物,穿着印有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符号、旗帜等标志的衣物,佩戴恐怖活动组织标志或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标志,留有象征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特定须发等。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势力通过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等手段,在社会上强化人们的身份差别意识,用异类的标志或身份符号,刻意制造隔膜和距离感,以达到渲染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氛围甚至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目的。

构成要件

(一)主体要件

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。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

(二)主观方面

主观方面是故意,过失不构成本罪。

(三)客体要件

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自由。

(四)客观方面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、佩戴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服饰、标志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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